四川企业信用修复还有哪些特殊规定?
创建时间:2025-02-14 10:08
1、失信市场主体在信用修复全过程中瞒报具体情况、徇私舞弊的,销售市场监督机构将做出撤消信用修复决策,而且自撤消决策之日起3年之内不会再审理其修补申请办理。
2、失信市场主体在批准信用修复后,不执行信用服务承诺,再次出现失信违纪行为的,自再次出现失信违纪行为之日起3年之内不会再审理其修补申请办理。
信用修复体制,即是给失信行为主体一个纠正错误、重构信用的机遇,也是监督机构依法执政、提高服务态度的必定规定。根据执行信用修复,创建自身改错、积极自新的社会发展支持与关怀体制,正确引导失信行为主体在要求期内改正失信个人行为、清除不良影响,有益于增强公司诚信为本和信用管理能力,维护信用行为主体的信用利益,构建诚信友善的时代气氛。